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鹿西一井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900MA193PE864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鹿山矿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七)煤安罚﹝2025﹞A-001号
1.一采区二段五片(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未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2.一采区二段五片回风石门采用轨道机车运输,在用电机车的撒砂装置失效。
1.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罚贰万元(¥20,000.00);2.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罚贰万元(¥2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60000.00元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5-01-08
2
黑(安监)煤安罚﹝2024﹞139014号
1.地面变电所没有应急照明设施;2.一采区左四片16#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距顶板1m,超过不能大于0.3m的规定;二采区右二片16#下层平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距巷壁小于0.2m;3.二采区绞车硐室内绞车备用电源总控馈电开关漏电试验不动作,漏电闭锁保护失效
1.针对地面变电所没有应急照明设施,对煤矿处二万五千元罚款(¥25,000.00);2.针对一采区左四片16#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距顶板1m,超过不能大于0.3m的规定,对煤矿处二万五千元罚款(¥25,000.00);3.针对二采区绞车硐室内绞车备用电源总控馈电开关漏电试验不动作,漏电闭锁保护失效,对煤矿处二万五千元罚款(¥25,000.00)。
25000.00元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4-09-29
3
黑煤安监执法三处罚﹝2024﹞1020号
1.二采区右二片16#下层平巷掘进工作面中部,一处顶板破碎,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2.抽查人员位置监测系统,6月1日至12日测风员肖定坤携带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入井,不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5.1.5的规定;3.二采区右一片16#层采煤工作面入风巷内一台机车的撒砂装置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零七条第(五)项的规定;4.二采区左一片石门一台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有一处底皮带与浮货接触,未及时清理,不符合《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 22340-2008)5.3.5的规定;5.二采区右一片16#层采煤工作面爆破时,雷管箱放置在爆破警戒线内,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6.二采区16#层左一片采煤工作面入风巷滚筒驱动带式运输机机尾滚筒处、二采区运输下山带式输送机机头滚筒处未安设防护网及警示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7.二采区16#层左一片采煤工作面有3根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未立即恢复或者更换;8.该矿6月份至今未填写瓦斯检查班报;9.二采区16#层左零片平巷6月13日未对馈电开关低压漏电保护进行跳闸试验;10.16#下层左三片采煤工作面上巷有1台开关6月13日未由分片负责电工进行防爆性能检查;11.16#下层左三片采煤工作面上巷上隅角采空区顶板有30m未垮落,未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封闭处理;12.16#下层左三片采煤工作面上巷、下巷、一段井底车场等地点电机车在运输路线上临时停车时,关闭车灯;13.16#下层左三片采煤工作面下巷一台蓄电池电机车未在充电硐室内充电,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14.16#下层左四片平巷掘进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要求施工10m超前探眼,探眼深度不足;15.二采区煤仓上口安设的护栏长度不足,不能起到防护作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16.16#下层左四片平巷掘进工作面一台正在运行的蓄电池电机车无甲烷断电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五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17.该矿一翼回风巷(风井三片回风巷、风井四片回风巷)的测风站未设置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6.4.1、7.2
1.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3.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4.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5.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6.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7.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8.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9.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10.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11.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2.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3.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14.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5.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6.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17.对煤矿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警告
33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
2024-06-17
4
黑(七茄)煤安罚﹝2023﹞1228JK01号
主提升井皮带尾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时间为15:21:36至15:22:37、15:29:48至15:30:43报警值52ppm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30000.00元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3-12-28
5
黑(安监)煤安罚﹝2023﹞139066号
1.二采区16#下层左三采面下巷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未进行加强支护;2.±0m标高运输巷1台皮带综合保护控制箱没有设置保护接地
1.二采区16#下层左三采面下巷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未进行加强支护;2.±0m标高运输巷1台皮带综合保护控制箱没有设置保护接地。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 1.《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七条第二款;2.《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八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八十二条,决定:分别1.处叁万元的罚款(¥30,000);2.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合并处人民币肆万元的罚款(¥40,000)。
40000.00元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3-12-11
6
黑(七茄)煤安罚﹝2023﹞100501号
二采区三片煤仓口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报警值为2.11%,报警时长1分16秒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30000.00元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3-10-05
7
黑(七茄)煤安罚﹝2023﹞0920JK01号
一采区右八片6#层绞车甲烷传感器报警,持续时长为2分35秒,最大值1.17%,涉嫌工人在工作面打钻开喷雾,水渗进风筒里积水压断风筒连接处,造成工作面风筒断开导致超限报警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30000.00元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3-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