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睿雅楼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稳稳 |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682MA26P7351H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如皋市石庄镇石庄路86号业琛商业广场C34-C36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皋市监处罚〔2024〕1000344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0月份开始从事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提供收费餐包并以1元/包的价格收取费用。
2024年2月14日,投诉人在当事人店内用餐,当事人未提供免费餐具供其选择,而是直接提供了未明码标价的收费餐具。据当事人陈述,因当天为大年初五,店内忙碌导致服务员未询问投诉人是否需要免费餐具,直接提供的收费餐包。
2024年2月19日,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进门左侧的餐柜内摆放有收费餐包,餐包上均标注“有偿使用”字样,但未标明具体收费价格,在经营场所内也未有餐包的价格公示。在餐柜北侧摆放有餐具箱,餐具箱内摆放有骨盘、碗、勺、杯子和筷子等免费餐具。本局现场调取了当事人2023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19日的收银记录,记录显示在此期间餐包费均价为1元、销售数量53781、退菜数量1736、小计数量52045、销售金额52045元、实收金额52039.39元。
另查,案发后当事人已制作收费餐包的价格公示牌,对外明示餐包的收取费用。
违法所得的认定:2023年9月12日,本局处理当事人餐包和餐巾纸的收费投诉时,向当事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皋市监责改字〔2023〕0912-10号),当事人现场进行整改,在收银台前张贴A4纸进行价格公示。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上述用于价格公示的A4纸脱落,无法确定当事人未明码标价收取餐包费用的具体期限,且鉴于案涉餐包实行市场调节价,无法判定其应当执行的价格,故当事人涉嫌违法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此外,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餐具箱内摆放有免费餐具,在2023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19日期间,当事人共计向52045名顾客提供收费餐具,向1736名顾客提供免费餐具。因无法确认上述餐具收费系当事人未提供免费餐具或是提供免费餐具后消费者选择收费餐具,从有利于当事人角度出发,当事人涉嫌未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的违法所得以投诉人消费金额计算为1元。
当事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承办人员建议对当事人处2000元罚款。
当事人涉嫌未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承办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元;2、处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7,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7000.00元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