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苗苗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乖丽 | 注册资本:1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037869913785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陵东路3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20
(2019)陕0302民初5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宝鸡市苗苗食品有限公司
宋*,宝鸡水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徐*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05
2019-12-15
(2019)陕0302执10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宝鸡市苗苗食品有限公司与宋*,宝鸡水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10232.00元
执行案件
2
2019-05-28
2019-04-24
(2019)陕0302民初5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宝鸡市苗苗食品有限公司与宋*,宝鸡水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157.00元
民事案件
3
2018-12-27
2018-12-14
(2018)陕0302财保135号
申请人宝鸡市苗苗食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宋*诉前财产保全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市监处罚﹝2025﹞47号
经查,当事人由于工作人员大意将2025年2月6日生产含有添加剂脱氢乙酸的宁果与2025年2月8日生产的未含有脱氢酸的宁果混合后统一销售,导致抽检不合格。案发时该批次不合格宁果共计40盒,召回30盒,抽检10盒,售价7.9元盒共计79元。2025年2月8日宝鸡市苗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苗苗口口酥宁果在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各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79元;2.没收涉案宁果30盒;3.罚款3500元。
3500.00元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