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伟 | 注册资本:2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006021622265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大同市云冈区南环路西延伸段十里河西侧庞大汽车文化园林广场4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6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山西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11-18
租赁合同纠纷
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庞大大同南郊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8-20
租赁合同纠纷
庞大大同南郊投资有限公司
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
4
2023-03-07
民间借贷纠纷
高**
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5
2022-05-18
(2022)晋02民终94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丁**
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赵*,王*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4-02
(2021)晋0213民初883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大同市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7
2022-02-25
(2021)晋0213民初883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大同市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王*,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平城区人民法院
8
2022-02-25
(2021)晋0213民初883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大同市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王*,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9
2022-02-25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大同市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2-01-17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大同市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7-1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赵*,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01
2024-01-22
(2024)晋0214行审2号
其他行政行为
大同市云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行为行政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4-03-01
2024-01-22
(2024)晋0214行审1号
行政处罚
大同市云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行政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20-12-29
2020-06-29
(2020)晋0214民初867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庞大大同南郊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438825.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28
2020-11-09
(2020)晋0214执150号之二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人庞大云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25
2020-12-12
(2020)晋0214执999号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庞大大同南郊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12-25
2020-12-12
(2020)晋0214执998号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庞大大同南郊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0-31
2020-10-28
(2020)晋0214执593号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庞大云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10-31
2020-10-28
(2020)晋0214执恢105号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庞大大同南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0-31
2020-10-28
(2020)晋0214执恢104号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庞大大同南郊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06-30
2019-12-16
(2019)晋02民终208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与李**、赵琴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人社监罚字(2023)第1号
2023年2月15日,我单位接到李伟等人的投诉,反映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直未能发放。我单位于2023年2月17日向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整改决定书(云人社监令字2023第20号),限其在收到责令整改决定书7日内,核实并支付段云、李伟等人的劳动报酬期限内一直未执行。
决定给予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行政罚款20000元。限大同东成鸿业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000.00元
大同市云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