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穗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郁树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771518128X3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92号院内市祥康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内3、4、5号办公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13
2018-07-26
(2017)桂0107执24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南宁市穗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赛氏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6〕359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92号院内市祥康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内3、4、5号办公室从事食品生产已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
2026年5月12日,我局收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0:(2026)GJZ7-00023F)风险监测线索,报告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92号院内市祥康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内3、4、5号办公室(广西南宁市穗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亚麻酸项目不合格。
2026年5月13日,执法人员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92号院内市祥康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内3、4、5号办公室(广西南宁市穗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检验报告》(N0:(2026)GJZ7-00023F)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026)GJZ7-00023F),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桂南西市监责改[2026]203号)及《询问通知书》(桂南西市监询通[2026]359号),现场未发现该批次花生油(生产日期:2026年4月1日)。
经现场询问,该指标超标原因为企业生产分装过程中,输油管道更换油料未彻底清洁清场,残留其他油脂混入产品,导致亚麻酸指标异常。
因风险监测距今时间较久,该批次花生油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无库存产品,无法依法开展监督抽检、固定实物样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该批次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当事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2.《检验报告》(N0:(2026)GJZ7-00023F)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026)GJZ7-00023F),风险监测线索。
3.《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4.《询问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询问调查的事实。
5.《整改报告》一份,《召回公告》一份,证明当事人对该次发现的问题的陈述配合及整改的事实。
责令改正,警告。
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