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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托木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倪洁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1121MAC3CDDC39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浯溪街道滨湖路新天地广场1号楼六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祁市监处罚〔2025〕211号
经查实,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当事人按照0.96元/千瓦时的价格向其管理的商户收取转供电费用,而当事人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的单价为0.8091-0.9810元/千瓦时不等,在此期间,当事人向其管理的193户商户共计多收电费510632.80元(案涉共计6805721千瓦时)。 2025年7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祁市监责退〔2025〕9号),责令当事人将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510632.80元退还给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2025年8月9日,当事人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交《延期退款申请书》申请延长退款期限。2025年9月15日,当事人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交《退款情况说明》和相关票据,经查实,当事人已退还155户商户多付转供电费用487349.2元,因剩余38户商户已撤租无法联系,剩余23283.6元无法退还。经计算,当事人多收取商户转供电价款违法所得为510632.8元。责令退款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的多付价款为23283.6元。
1.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2.没收当事人责令退款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23283.6元。 3.处违法所得510632.80元0.3倍的罚款金额153189.84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76473.44元。
153189.84元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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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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