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同庆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9688532522B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国际物流汽贸城3幢1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6
(2024)粤0605民初1159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广东兴辉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霓红货物运输部,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林**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
2022-11-24
(2022)赣1028民初6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唐*
抚州市东乡区众顺物流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涂**
抚州市资溪县人民法院
3
2022-05-20
(2022)赣1003民初1101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法院
4
2022-05-20
(2022)赣1003民初1101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5
2020-07-09
(2020)赣1002民初289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
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中心支公司,饶**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2-27
(2018)粤0605民初145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30
2022-12-12
(2022)赣1003执1695号
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与李**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0-14
2020-08-12
(2020)闽05民终40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厦门市同安区欣靓裕水产店、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南靖县三龙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14
2020-08-12
(2020)闽05民终40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南靖县三龙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0-14
2020-08-12
(2020)闽05民终40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李**、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6-05
2020-02-24
(2019)粤民申11925号
陈**、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3-10
2018-11-20
(2018)粤0605民初145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黄**、黄**等与陈**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2416.9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24
2019-03-27
(2019)粤06民终263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黄**、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29250.70元
民事案件
8
2019-12-17
2019-12-05
(2019)赣10民终119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12-06
2019-09-23
(2019)闽0583民初70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与徐**、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0-13
2019-09-23
(2019)闽0583民初70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徐**、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河交罚﹝2025﹞00261号
2025年05月26日10时56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粤赣高速城南出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李光华驾驶赣F07590、赣F58E3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调查,发现该车车主是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车上运载布,从江西省万年县运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经现场勘测,该车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是4.14米,车货总宽度为2.55米、车货总长度为20.0米。司机现场提供了其本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不能提供该趟运输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本机关认为抚州市东乡区畅通物流有限公司构成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行为,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以上事实有现场相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200.00元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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