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屯乡张通辉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30MA6EYMKB3D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老屯乡公路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市监处[2025]116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礼润法式软面包”已超过保质期40天。当事人陈述是从施洞镇街上张宝家(施洞邮政对面)购进的,购进后用于销售,进货单据找不见。共购进1包,进价8元,售价10元,涉案货值10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质。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3.委托书1份,证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及受权委托处
理事项权责。
3.《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的现场检查情况。
4.涉案食品图片2张、现场检查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查获时的详细情况。
5.《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违法事实。
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物清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查获时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黔东南州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