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艳群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49M4TT5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道走新路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1
2023-04-27
(2023)鄂1126民初21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王刚、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交综武长新交罚﹝2025﹞67号
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鄂A5G99挂和鄂AJR678组成同一车组在武汉长江新区G318(叉马路附近)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存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应予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01-07
2
鄂交综荆门京山超罚﹝2025﹞300号
2025年10月31日07时48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京山市钱场超限检测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石密驾驶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鄂A7C4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和武汉启正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鄂AUP718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京山泽源矿业有限公司装载石粉拉运到武汉市蔡甸区,执法人员依法向驾驶员石密出示执法证件后,现场检查勘验实测鄂A7C41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货厢三面高为1200mm,该车登记证书标注货厢参数高为600mm,该车厢三面均加高了600mm的围栏,明显与行驶证照片及道路运输证照片不相符,与车辆登记证书参数不一致,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当场查获。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京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2
3
鄂交综荆门京山超罚﹝2025﹞301号
2025年11月02日17时12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京山市钱场超限检测站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发现阙卫锋驾驶湖北瑞福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鄂FFJ388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鄂A9V0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永兴厂区装载碎石运往仙桃市长埫口镇,执法人员依法向驾驶员阙卫锋出示执法证件后,现场检查勘验实测鄂A9V0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货厢左右后三边均高为1080mm,该车登记证书标注货厢参数高为600mm,该车厢左右后三边围栏和墙板尺寸均加高了480mm,明显与行驶证照片及道路运输证照片不相符,与车辆登记证书参数不一致,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证号分别是:420683239850和420112318670。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含危险货物运输)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京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6
4
鄂交综孝感汉川超罚﹝2025﹞101号
2025年11月4日,鄂ANQ193货车擅自在S105超限运输行驶,经超限站检测,超限11.6吨,超限率24%
1、责令改正2、罚款
500.00元
汉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4
5
鄂交综武新罚﹝2025﹞86号
2025年06月17日08时50分,李铁军驾驶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鄂ACN528(黄)从事运输沙,途经新洲区新施公路时因货物堆放明显高于栏板,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经调查认定,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事实。
决定给予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武汉市新洲区交通运输局
2025-06-18
6
鄂交综武汉新洲超罚﹝2024﹞99号
2024年11月14日09点00分,当事人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张庭华驾驶车辆鄂ADV213(黄)运输沙途经G106国道,因违法超限运输被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调查认定,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超限运输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违法事实。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武汉市新洲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14
7
鄂交综荆门京山超罚﹝2024﹞159号
2024年11月04日16时23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京山市新阳大道与申公路交叉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陈志方驾驶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鄂AFY329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京山十公里矿业有限公司装载碎石运往武汉市,执法人员依法向驾驶员陈志方出示执法证件后引导该车过磅检测,检测结果车货总质量61.39吨,该车核定车货总质量49吨,超限质量12.39吨,超限率25.00%,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运输行驶,被当场查获
罚款贰仟元
2000.00元
京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05
8
﹝2024﹞01027
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运输车辆
罚款陆仟元整
6000.00元
黄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01-11
9
温路政罚﹝2023﹞12184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05日09时27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2(瑞友线)景宁、瑞安方向K66+970检查时发现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零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零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075.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9
10
鄂武新交综罚﹝2023﹞第Z-091401号
2023年9月14日7时05分,驾驶员李小霞驾驶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鄂ACX327(黄)与武汉鸿之瑞运输有限公司名下鄂A9T40挂(黄)车组成车组从事经营性货物运输,在凤刘线与S111交界处,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通过调查发现,武汉启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决定给予责令立即改正、罚款柒仟元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武汉市新洲区交通运输局
2023-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