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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谌燕芳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6W2TN0W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新街镇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1-10
(2023)赣0983民初5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2-03-18
(2021)浙1124民初240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张**,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3
2021-12-22
(2021)浙1124民初240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4
2021-07-12
(2021)赣0983民初385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
卿**,王**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1-07-01
(2021)湘0603民初7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湖南铭源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彭*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6
2021-05-18
(2021)湘0603民初5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岳阳市宏图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公司,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彭*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2-30
(2021)浙1124民初240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松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30218
-
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壹拾肆元整。
3714.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1
2
丽路政罚﹝2025﹞0651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12日13时22分,缙云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30K252+570检查时发现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缙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6560.00元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05
3
粤湛雷交罚﹝2025﹞03039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8
4
衢路政罚﹝2025﹞1051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19日12时30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龙灵线检查时发现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宇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柒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柒拾元整。
4570.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