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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小岛大厨餐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孟繁强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302MA0DKDFL0J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建国路10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3﹞089号
经营假冒专用权商品
罚款0.02
0.02元
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2
2
冀市监秦处〔2023〕13030223000110号
2023年5月26日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部分白酒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涉嫌从事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此案经批准于2023年5月26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现场对涉嫌侵权的23瓶“汾酒”白酒进行了扣押。 \n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6月1日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开业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期间于2023年1月经人推销购进42度 “汾酒”白酒两箱24瓶(批号为:220284199007085829;48度 “汾酒”白酒1箱12瓶,(批号为:20200211451;在店内销售。42度和48度“汾酒”白酒进价均为30元\/瓶,标价均为50元\/瓶, 已经销售13瓶,剩余23瓶,2023年5月26日,我局委托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白酒进行了辨认、鉴别,确认为侵犯“汾酒”注册商标商品,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商品予以扣押。涉案商品售出13瓶,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260元。当事人经营额为人民币1800元。 \n
罚款0.2000万元
2000.00元
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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