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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宝利升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亚兵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4053931626A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24
(2021)内0824民初6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于**
内蒙宝利升工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宝利升工贸有限公司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3-0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张文录、张海清
内蒙古宝利升工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29
2021-10-08
(2021)内0824民初6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于*、内蒙古宝利升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31
2020-07-03
(2020)内0824民初1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与内蒙古宝利升工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7-31
2019-12-31
(2019)内0824执保54号
刘*与内蒙古宝利升工贸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10-12
2018-08-28
(2018)内0824民初14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与内蒙古宝利升工贸有限公司、白**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09-07
2018-08-28
(2018)内0824民初14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于**与内蒙古宝利升工贸有限公司、白**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3-19
2017-12-14
(2016)内0824民初1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张**与内蒙古宝利升工贸有限公司、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852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中市监处罚〔2025〕391号
经查,当事人未于2021年1月至6月30日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该企业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该公司于2021年7月9日被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并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于2024年7月9日被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和相关信息的行为,构成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0.00元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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