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沙宇菱电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卫群注册资本:5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26828103097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晴岚路68号北辰时代广场A3区N单元3424、3425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01
(2022)湘0105民初8876号
中介合同纠纷
黄**
长沙宇菱电梯有限公司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
2022-08-31
(2022)湘0105民初8876号
中介合同
黄**
长沙宇菱电梯有限公司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3
2022-08-29
(2022)湘0105民初8876号
中介合同纠纷
黄**
长沙宇菱电梯有限公司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28
2018-12-03
(2018)湘0602民初6133号
合同纠纷
原告湖南天力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宇菱电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12-28
2018-12-03
(2018)湘0602民初6134号
合同纠纷
原告湖南天力电梯有限公司 与被告长沙宇菱电梯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市监处罚﹝2025﹞03-016号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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