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朗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雪梅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00MA5NTKPK2B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二环东路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9
2021-10-18
(2021)桂0902民初67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尹*、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环罚﹝2024﹞2号
2023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玉林市朗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环检车间汽柴混合线(2号线)正在对1台黑色皇冠牌小轿车(车牌号:粤KJK914)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发现2号线汽油采样管插入车牌号粤KJK914的小轿车尾气管中,并未连接2号线机动车排气分析仪(型号:MQW-50B/出厂编号:191170);1号线的汽油采样管插入车牌号桂K790J1的小轿车尾气管中,实际连接了2号线的排气分析仪(型号:MQW-50B/出厂编号:191170)。上述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br/> 初步判断符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
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玖佰贰拾肆元捌角(¥154924.8)
154924.80元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0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