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栓良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琪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182MA0E1TK876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北路2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藁市监处罚〔2025〕3号
2024年 10月15日,我队接到检验报告(№:13000ZW202406023)称:藁城区栓良蔬菜店2024年9月21日购进的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胺,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0.83,单项判定:不合格)。
经查,不合格批次姜是当事人在2024年9月21日从藁城区建鹏综合市场购进的,具体是哪家批发户已记不清了,购进了姜5千克,每千克17元,共85元。抽样时用了3千克,每千克20元,其余的2千克都销售给了附近的居民,销售价格是每千克20元,每千克获利3元,共获利15元,货值100元。
当事人已在其商店张贴了召回公告,截止到2024年11月21日当事人未收到顾客的退货和食用姜后有不舒服的反应。
没收违法所得0.0100万元,罚款0.3000万元
3000.00元
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6
2
石藁市监处罚〔2024〕100号
2024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与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检人员一起对藁城区栓良蔬菜店销售的“青椒”进行了监督抽检。2024年3月27日,我局接到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3月27日执法人员将该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至藁城区栓良蔬菜店,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不要求复检,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青椒”。 当事人购进青椒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予以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0.0020万元,罚款0.3000万元
3000.00元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