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志顺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和军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3213280007331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白莲坡镇经济发展中心写字楼2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怀远县志顺物流有限公司
怀远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3-13
(2024)皖0321民初95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志豪;怀远县志顺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怀远县人民法院
2
2024-12-3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志豪;怀远县志顺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怀远县人民法院
3
2024-05-14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公司
江**,怀远县志顺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肥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路政罚﹝2025﹞81142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01日16时32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0(桐义线)桐庐、义乌方向K10+500检查时发现怀远县志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怀远县志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桐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90.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