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特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康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MAC0JCPG59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街道石堡村八社1幢至5幢、值班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6〕346号
经查,重庆特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09月20日经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MAC0JCPG59,住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街道石堡村八社1幢至5幢。2025年3月24日,当事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35001021190207),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
? ? 2026年5月25日,当事人将已开封、已过保质期的百钻复合食用小苏打食品添加剂,与毛哥老鸭汤、麻辣鱼调料、酵母粉等各类调味料混放储存于食堂厨房入口右侧货架绿色调料筐内;该小苏打产品标注保质期18个月,包装侧面标注生产信息2024/09/02、限用至2026/03/01,当日已超出保质期限。现场未查获其他小苏打同类产品。
? ? 经调查核实,案涉过期百钻复合食用小苏打系当事人用于加工馒头,成品供给院内员工及患者食用,该小苏打已开封存放于食材储存区域,现场无同类替代食材,属于餐饮服务待使用原料;当事人自述该小苏打采购单价为3.5元/袋,经执法人员线上核查同款产品市场售价约3.1元/袋,二者价格相近,故采信当事人所述3.5元/袋作为货值计算依据。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食品添加剂采购票据,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相关法定义务。
? ? 另查明,当事人2026年5月19日、5月23日早餐均供应馒头,现有证据无法核实上述日期馒头加工过程中是否添加案涉小苏打,但现场未查见其他小苏打同类产品,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事实足以认定。案涉小苏打已部分使用,货值金额不足3.5元,本案违法所得无法核算,可认定的违法持续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检查当日。
1.警告;
2.没收已开封且已超过保质期的百钻复合食用小苏打1袋(规格为250g);
3.罚款 1000元。
1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