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发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财金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MA05PWBH4N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89号(华厦世纪建材市场3-2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0
(2026)闽0112民初2074号
天津广发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中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三稽罚﹝2025﹞160号
你单位在未发生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取得曹县欢迎木业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发票代码037002100113,发票号码28950860-28950861,发票金额132743。36元,税额17256。64元,价税合计150000元。经相关税务机关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涉及的进项税额你单位已于2023年11月认证抵扣。根据现有证据,认定你单位取得曹县欢迎木业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税款的行为为偷税行为。你单位少缴增值税17256。6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03。9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1 年第 2 号)裁量基准的规定,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8930。31元
8930.31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