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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吾知晓餐饮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小青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02MABWTW0F4C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康强路135号祥盛锦园5-6幢11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双屿办罚决字〔2023〕第000107号
现查明,当事人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康强路135号祥盛锦园5-6幢113室经营餐饮店,2023年6月13日8时45分检查发现,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自收到本通知书起2小时内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2023年6月13日11时05分,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当事人未整改。2023年6月13日11时20分,执法人员再次复查,当事人已整改。该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违法性质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2023-06-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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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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