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高新区惠购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车改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91MA6J50PR23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兴街道武陵大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文综罚字〔2025〕003号
铜仁高新区惠购超市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一案,调查如下:2025年2月26日16时25分,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雷陈(24060021012)、毛波琴(24060021022)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贵州省铜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兴街道武陵大道的铜仁高新区惠购超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未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场所内有《毛笔大字本》《金牌练习》《启蒙学语文》《新牌新编字典》《我爱简笔画》《名家书法》等6种出版物(共计32册)正处于销售状态中。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现场负责人李友良提供相关出版物经营资质证明,他本人表示,该店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经报请机关审核通过,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正在上架销售的《毛笔大字本》《金牌练习》《启蒙学语文》《新牌新编字典》《我爱简笔画》《名家书法》等6种出版物(共计32册)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摄取证。
2025年3月5日,当事人经营者车改娟依法来到铜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接受调查询问并形成笔录,车改娟本人对于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事实予以认可,对执法人员出示的证据予以确认。
同日,在经机关审核批准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同时,对当事人先行登记保存的《毛笔大字本》《金牌练习》《启蒙学语文》《新牌新编字典》《我爱简笔画》《名家书法》等6种出版物(共计32册)作出处理。
2025年3月6日,执法人员去函松桃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请求其对当事人的出版物零售发行资质情况进行查询。
2025年3月7日,松桃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出具了《关于对铜仁高新区惠购超市出版物发行资质核查的情况说明》,进一步证明了当事人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事实。
经立案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如下:当事人铜仁高新区惠购超市,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铜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兴街道武陵大道,经营者车改娟,拥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691MA6J50PR23),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酒、保健食品、生鲜蔬果、鲜肉水产、针织品零售等。当事人在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经营场所内上架销售《毛笔大字本》《金牌练习》《启蒙学语文》《新牌新编字典》《我爱简笔画》《名家书法》等6种出版物(共计32册)。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证据一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铜)文综检(勘)字〔2025〕003号)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检查和取证的过程以及案件来源。
证据二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铜)文综保字〔2025〕001号)和物品清单(001)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上架销售的出版物(共计32册)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
证据三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通知书((铜)文综保告字〔2025〕001号)和物品清单(001)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先行登记保存的出版物(共计32册)作出了处理。
证据四 当事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691MA6J50P
1、没收出版物32册;
2、罚款200元。
200.00元
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5-04-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