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保康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荣生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21309775787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凤凰大道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7
(2025)鄂01民终7096号
清算责任纠纷
田**,康**
田*,嘉鱼县中心药店,嘉鱼县保康药店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2-21
(2024)鄂0103民初11732号
清算责任纠纷
嘉鱼县中心药店,嘉鱼县保康药店
田**,田*,康**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3
2024-12-20
(2024)鄂0103民初11732号
清算责任纠纷
嘉鱼县保康药店,嘉鱼县中心药店
康**,田**,田*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4
2024-11-18
(2024)鄂0103民初11732号
清算责任纠纷
嘉鱼县保康药店,嘉鱼县中心药店
田**,康**,田*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5
2024-10-18
(2024)鄂0103民初11732号
清算责任纠纷
嘉鱼县保康药店,嘉鱼县中心药店
康**,田**,田*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29
清算责任纠纷
嘉鱼县保康药店、嘉鱼县中心药店
康秋英;田林;田泽宇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鱼市监处罚〔2026〕14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采购药品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并在款项结算时直接付款给业务员吴炎辉,未付款给供货商的对公账号。当事人的行为没有明显的主观故意,但在药品采购活动中存在明显的过错,造成了从未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员吴炎辉、杨露处购进药品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的规定,构成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
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6256元;2、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66256元。
10000.00元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2
嘉医保罚决字〔2025〕第13号
涉嫌其他违法行为
罚款
23800.00元
嘉鱼县医疗保障局
2025-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