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民益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力予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4MABUKR3E08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惠民泽林东门16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5〕364号
2025年6月26日,该店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一盒,我局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公市监责改[2025]0626-1,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2025年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公主岭市民益大药房进行回访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会康”罗红霉素分散片一盒,逾期未改正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当事人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处罚款5500.00元。妥否?请审批!
55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3
2
公市监处罚〔2023〕138号
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注册执业乡村医生的处方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改正。
2023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赵春阳、张鸿威、李莹莹在公主岭市民益大药房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其行为违反了《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并当场给予公主岭市民益大药房警告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2023年8月29日,我局对此立案调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罚款500元。
5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