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黄春梅水果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春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3MAAJMDL60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贵阳农产品物流园B4-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市监处罚〔2026〕135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6年2月28日从贵阳农产品物流园附近流动商贩购进桂圆5kg,购进价4元/kg。在当事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贵阳农产品物流园B4-2的经营场所内销售。2026年2月28日,全部销售给了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的抽样人员,销售价6元/kg。获利10元,货值金额30元。
上述桂圆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检验结论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拾元整(¥10.00);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罚没合计人民币伍佰壹拾元整(¥510.00)。
50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