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钟显军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2APETK2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现范桥村(温岭市新大新塑料发泡厂内一幢2楼东面间)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21
(2021)浙1081民初133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吉派熊鞋厂
周**
温岭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3-27
(2021)浙1081民初133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吉派熊鞋厂
周**
裁判文书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22-01-27
(2021)浙1081民初133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吉派熊鞋厂
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温岭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3
2022-03-21
(2021)浙1081民初133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吉派熊鞋厂、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4〕118号
2023年12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正在从事童鞋生产经营活动。现场发现一款童鞋,货号为292,该款童鞋鞋底有“LAKERS”图案标识,该款童鞋共2款颜色,除配色不同,其余标识完全相同,该款童鞋共12大箱,每箱50双,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图案标识的商标注册证,也无法提供授权委托等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实际经营场所是在温岭市大溪镇***,而营业执照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横峰街道***,当事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营业执照住所与实际住所不一致,同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上述600双童鞋。经查明,当事人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于2023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标注“LAKERS”图案的童鞋,上述童鞋系侵犯注册号:973644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至2023年12月25日案发,当事人共生产上述童鞋600双,成本为16.5元/双,售价为18元/双,尚未销售即被本局查获并扣押在案,共计货值10800元。当事人于2024年1月17日将营业执照住所变更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另查明,注册号:973644注册商标,是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4月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自2017年4月7日至2027年4月6日,使用商品第25类:运动和休闲的服装; 鞋和帽,注册号:973644。
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生产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涉案鞋类产品未出厂、销售,符合《》文件中“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处罚”规定之“侵权商品尚未出厂、销售”从轻考量因素,结合当事人已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处罚的情况,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销毁侵权的童鞋600双;2、罚款19000元。
19000.00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