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羲皇广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鲍红伟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8266815407732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静)市监罚〔2024〕122号
当事人连续三个年度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并公示其年度报告。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实地核查,查无下落,拨打当事人预留登记机关的电话号码,无法与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现为静宁嘉惠源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620826MA71ALUR4H,法定代表人王伟。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茶叶、肉、禽、蛋及水产品批发零售;卫生洁具、建材、家具、箱包、服装、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五金、文具、百货、卷烟、雪茄烟、日用家电、厨具卫具、陶瓷零售。成立日期:2019年02月26日。为查明当事人纳税情况,经税务机关证实,当事人办理税务登记情况为异常状态。
对静宁县羲皇广告有限公司进行了:
1.吊销许可证件;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
0.00元
静宁县市场监管局
2024-06-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9-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8-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7-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