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金山雅居休闲山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凤 | 注册资本:0.0003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2MA5UP0RQ4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金子山村2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字(2023)216号
经查:2017年8月3日,当事人先后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8月2日)后,就开始在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金子山村2组开展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有豆花饭、红烧肉、回锅肉、羊肉等菜品。豆花饭以花生碎、蒜末、生姜水、烧椒酱、榨菜碎、酱油、食盐、味精、鸡精、热油等组成蘸料一同食用。
2021年8月2日,当事人在涪陵区合智广场花40元购买了1包外包装标注有“品名:花生碎,保质期:120天,生产日期:2021年7月22日,2.5kg/包,生产商:自贡忠宇农产品有限公司、自贡五宝宏运花生专业合作社”的花生碎。购回后,就打开放在厨房操作台上,和蒜末、生姜水、烧椒酱、榨菜碎、酱油、食盐、味精、鸡精、热油等组成蘸料,配豆花饭一同食用。
截止2022年8月24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被我局查获。期间,当事人经营中餐点菜收入6022元,经营豆花饭收入70元。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20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