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博学针织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小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81MA29BTXWX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草塔镇溪南村燕至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市监处罚〔2023〕174号
当事人诸暨市博学针织厂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在其位于诸暨市***生产上述LV商标的袜子(未定型),一共生产了53600双,每双袜子上织有12个“LV”商标。截止2023年02月13日本局查获止,上述织有LV商标的袜子未销售。本局于2023年2月14日委托诸暨市天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产上述袜子的成本价格给予评估。2023年2月22日诸暨市天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诸天宇评咨[2023]字第014号的《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涉及织有“LV”图文袜子样品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LV?”袜子的评估价值为每双人民币0.71元;本局于2023年2月23日向当事人依法送达该报告。于2023年2月13日被本局查获。截止查获时止,当事人一共生产了53600双LV商标的袜子(未定型),每双袜子上织有12个“LV”商标,合计LV商标个数643200个。合计违法经营额38056元。因上述袜子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诸暨市博学针织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属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LV商标的袜子53600双;二、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