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市华新水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建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059538390J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友谊路吴圩段45号001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2-16
(2016)浙0702民初1150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南宁市华新水泥有限公司
潘**,张**
裁判文书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市监处罚〔2026〕355号
经查实,当事人南宁五象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已超过两年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未办理歇业且已不在其营业执照登记住所经营,经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去函核查,截止2025年7月21日当事人已超过六个月未报税纳税。综上,我局认定当事人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事实成立。
当事人南宁五象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涉嫌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3
2023-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
2022-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5
2021-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