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恒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丽菁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2054671459B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江东和谐家园B5幢30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16
(2020)云0103民初970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孟**
昆明恒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2
2020-11-11
(2020)云0103民初970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孟**
昆明恒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2
2020-11-20
(2020)云0103民初970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孟**与昆明恒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0912.90元
民事案件
2
2018-12-29
2018-09-17
(2018)云0102民初1002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昆明恒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金于忠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3号
昆明恒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024年03月2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昆明恒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的朗悦湾商业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隐患: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部分区域无烟感探头、喷淋头;2、室内消火栓被遮挡;3、安全出口标志灯损坏;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5、两栋建筑之间的敞开式连廊上设置商铺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你单位整改不力,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符合从重处罚情节
给予昆明恒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24
2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3﹞第0185号
你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023年11月23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执法中,发现昆明恒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隐患:该单位管理的朗悦湾商业街占用消防车通道;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面,违反《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你单位整改不力,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依法从重处罚
给予昆明恒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