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东宁街柏万记水饺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宁宪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4MAD7K19T3D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磐石市清华园三期10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行处字〔2024〕82号
当事人磐石市东宁街柏万记水饺店(磐石隆昌店)于2023年12月3日与林潇广告口头签订协议,委托其为磐石市东宁街柏万记水饺店(磐石隆昌店)进行广告设计、制作,并向其支付200元费用。
2024年1月末,磐石市东宁街柏万记水饺店(磐石隆昌店)欲在美团外卖平台上架“青椒肉水饺(美味不可辜负)”商品,林潇广告为其设计商品页面照片。当事人为了向消费者推销商品,在未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在“掌柜描述”页面发布:“青椒,又叫柿子椒,是一种常见的蔬菜。青椒营养丰富,维生素C含量极高,位居蔬菜之首!是西红柿的7-15倍,多吃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能够促进肠胃蠕动,帮助消化。青椒猪肉馅口感很好。”。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2024年4月26日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磐石市东宁街柏万记水饺店在美团外卖平台经营的“柏记水饺(磐石隆昌店)”宣传产品可以“促进肠胃蠕动,助消化,增进食欲,促进人体对铁元素的吸收,开胃提神、醒酒去腻”等功效。
当事人为了向消费者推销商品,在未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在商品描述页面发布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影响的;”之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1.罚款600元。
600.00元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