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快易达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舒文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02MA37YGT45R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汪家园林家洲268号(备案经营场所:五三大道延伸段27、29号4幢1-1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市监处罚〔2026〕41号
2023年12月,当事人清楚知道自己应对代办业务履行核对及发现错误的工作职责,仍在为原委托人代办业务时在《商铺租赁协议》中实施伪造签名,并在明知或应知原委托人的股东身份证明材料重大错误或重大疑点的情况下,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委托人实施虚假登记申请,其代办业务涉及二项登记事项,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00元。虽然当事人反复强调其不知情,但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从事代理服务十余年,对代办工作应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与牢固的责任意识,认为其存在主观上协助的故意,故对当事人称自己完全不知的申辩不予采信。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
2.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 50500 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