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柯茵莱娱乐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惠珍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6MAEJYC2N9W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高平路-777号20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静烟处[2026]第14号
2026年01月21日14时18分,本局专卖执法人员接举报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77号201-01室上海柯茵莱娱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该场所内发现涉嫌违法的卷烟产品利群(新版)0.5条、利群(软长嘴)0.8条、玉溪(软)0.2条、南京(炫赫门)1.8条、中华(软)0.5条、中华(硬)1条,合计6个品种4.6条。利群(软长嘴)1.4条、利群(新版)0.2条、南京(炫赫门)0.2条、中华(软)0.4条、中华(硬)0.1条是消费者购买的,合计5个品种2.3条,消费者购买的卷烟是从该店的店员代为购买所得,该店员已对涉嫌非法生产的卷烟钱款全数退回给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的卷烟也一同先行登记保存,合计6个品种6.9条。经现场询问现场负责人王飞,称经营场所查获的卷烟用于店内招待客人,卷烟是被解雇的上任店长购进放在店中。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嫌疑。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专卖执法人员即将上述涉案物品作为证据,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整个检查过程,现场负责人始终在场,并未对该行政检查提出陈述与申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及相关涉案物品处理如下:一、公开销毁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陆点玖条。
-元
上海市静安区烟草专卖局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