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超优享百货超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珍福 | 注册资本:2.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ABXDFF9U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美路2号附5号甲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5〕1260号
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涉案“双汇”牌香辣香脆肠能够提供供货商资质材料、采购截图及供货方提供的情况说明,但未见有检验报告,认定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询问调查,认定当事人实际未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举报人提供信息和当事人陈述予以佐证,我局予以采信,认定当事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双汇”牌香辣香脆肠,批号2025/08/17,保质期90天,截止现场检查2025年12月8日,认定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24天。
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当事人陈述和举报人购买的涉案食品价格,认定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数量共31袋,货值金额为2元/袋×31袋=62元,货值金额62元;因无证据证明除销售给举报人1袋产品外,销售有其他的过期的涉案产品,故认定违法所得2元。
当事人涉案产品售出后,主动承认,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原因,并实际完成整改,认定当事人存在落实整改义务,主动承担责任。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元整(¥2.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超过保质期的“双汇”牌香辣香脆肠30袋;4、警告。
5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