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泓盛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长远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4MACAQ1AD23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沙子镇沙子社区沙子街上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晴市监处罚[2024]130号
经调查确认,贵州泓盛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灵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未在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任职。2022年7月18日当事人在贵州体广奕医药物流集团销售有限公司购进碘酊10瓶,批次220403,进价为1.8元/瓶,销售价为3元/瓶,购进时经营者不小心打碎了1瓶,截至2024年7月10日执法检查时有9瓶,货值金额27元。200411批次碘酊当事人在贵州广奕医药物流集团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6瓶,购进价格1.8元/瓶,销售价格3元/瓶,至2024年7月10日检查时有6瓶,货值金额18元。上述两个批次药品总货值金额合计45元,超过有效期后未进行销售,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7月10日,执法人员对贵州泓盛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现场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图片3张,证明当事人经营劣药碘酊的违法事实; 2.2024年7月1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劣药碘酊进行扣押时,现场制作的相关文书,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劣药碘酊进行扣押的事实; 3.2024年7月10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人身份证》《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资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我局具有管辖权。 4、2024年7月30日,当事人提供的法人身份证、贵州广奕医药物流集团销售有限公司的随货同行单(批次220403)、《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职责和进货渠道合法的事实。 5、2024年7月3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李灵询问调查时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劣药碘酊的违法事实经过。
警告#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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