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惠安县辋川灿彬食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柯灿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21MA30RPYW6P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辋川镇南星村南庄222-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惠市监罚【2023】235号
经查明,当事人被依法扣押的电池是2023年4月从送货上门的业务员处购进的,分别为①5号电池,外包装标有南孚标识,购进半盒,每盒30卡,一卡为两粒,共30粒,售出2粒,被扣押28粒,购进价1.8元/粒,售价2元/粒;②7号电池,外包装标有南孚标识,购进1盒,每盒30卡,一卡为两粒,共60粒,售出17粒,被扣押43粒,购进价1.8元/粒,售价2元/粒。当事人非法经营额合计180元,违法所得38元。 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6日向当事人开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事人在限期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进货时未索要相关票据及供应商营业执照等材料,不能说明商品合法来源及提供者,也无法联系到供应商。 另查明, “南孚”注册商标权利人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商标注册号分别为:第40077373号,核准使用商品第9类。2023年6月9日,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表明被查扣的电池系假冒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
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8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1000.00元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