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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国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28MA6KRDGE5X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商贸大街南段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元市监处罚〔2025〕46号
2025年2月18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元检检建受〔2024〕7号)和《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云2328刑初327号,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向我局提出: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注册登记后未开展正常业务经营活动,而是利用该公司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犯罪,建议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2025年2月20日,经局领导批准后立案调查。 经查: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2328MA6KRDGE5X,登记的住所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商贸大街南段,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负责人为杨国文。该公司登记注册后,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过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变更登记事项;登记注册的联系电话(3399911)无法联系,经营场所或住所无法联系。其隶属企业: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6K473A8Q)2016年成立,2018年起连续多年未按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2020年11月18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州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经元谋县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及元谋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成立后未开展正常业务经营活动,在2017年4月7日至2018年8月2日期间利用公司名义在元谋县内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犯罪,侵害了公私财产合法权益,侵犯了社会公众秩序利益,侵害国家对合同的管理秩序、公众道义和功德价值等公共利益,是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登记注册成立后,未开展正常业务经营活动,在2017年4月7日至2018年8月2日期间利用公司名义在元谋县内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犯罪,侵害了公私财产合法权益,侵犯了社会公众秩序利益,侵害国家对合同的管理秩序、公众道义和功德价值等公共利益,是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营业执照。
-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0
2
云市监楚元处罚〔2025〕45号
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成立后未开展正常业务经营活动,在2017年4月7日至2018年8月2日期间利用公司名义在元谋县内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犯罪,侵害了公私财产合法权益,侵犯了社会公众秩序利益,侵害国家对合同的管理秩序、公众道义和功德价值等公共利益,是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吊销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营业执照。
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