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忠清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5735098328B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1层2-B1-30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8-05
(2020)京03民终7877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惠通亿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8-05
(2020)京03民终7877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北京惠通亿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闫**,戴**,潘**,王**,刘**
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5-14
(2019)京0112执异241号
执行异议
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惠通亿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闫**,刘**,戴**,潘**,王**
执行文书、拍卖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31
2020-08-14
(2020)京03民终7877号
刘**等与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与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8-26
2020-08-14
(2020)京03民终7877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刘**等与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7-06
2020-03-30
(2019)京0112民初31849号
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惠通亿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与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7-04
2020-03-30
(2019)京0112民初31849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惠通亿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海温泉镇罚字﹝2024﹞000004号
2024年1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检查中发现,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水岸温泉社区16号楼一层西101门前店外经营玩具(12个,无品级),9时15分被执法人员查获。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遂予2024年1月8日立案调查。
经查,2024年1月8日,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水岸温泉社区16号楼一层西101门前店外经营玩具(12个,无品级),9时15分被执法人员查获。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店外经营的违法行为。经本行政机关纠正,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月8日9时30分前改正了上述行为。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月8日向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陈述、申辩权利,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重新发布<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1〕68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300×(1+区域系数0+情节系数0+变量系数0),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2024年1月8日决定对北京青龙鸿商贸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4-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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