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宏通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卫国宁 | 注册资本:2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21MA0GR8633P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209国道西七合车检中心斜对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30
(2021)晋0821民初342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临猗县宏通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王**,王*
临猗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2-05
(2022)晋0821民初1991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临猗县宏通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任**
裁判文书
临猗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7
2023-05-10
(2023)晋0821民初118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秦*、临猗县宏通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5-26
2023-04-14
(2023)豫0212民初15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与乔**、临猗县宏通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交执南高一﹝2024﹞罚字第123号
2024-08-2319:50,我单位执法人员邱荣兴、黄胜在延平北收费站外广场对王世杰驾驶的黄晋M46367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测和调查,该车装载旧衣服,轴数为三轴,车货总重13吨;总长为12米;总宽为2.5米;总高为4.3米,限值4米,超过限值0.3米,且没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21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08-28
2
晋临猗交罚(2024)0053号
临猗县宏通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检测晋M35685道路运输车辆
临猗县宏通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检测晋M35685道路运输车辆
3000.00元
临猗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