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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春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两当十八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丁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28MA723P6W60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两当县城关镇西南社区北街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两人社处﹝2025﹞15号
(一)定性问题:1、对2024年结算数据检查发现1类问题。部分医师签字笔迹不一致,个别处方医师未签名,药师审方不严谨,医师签名式样未留样备查。2、对2025年1-6月结算数据检查发现发现2类问题。(1)依据《陇南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第57条第3款规定,该药店违反门诊统筹相关规定,部分处方未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处方销售药品。(2)部分医师签字笔迹不一致,个别处方医师未签名,药师审方不严谨,医师签名式样未留样备查。(二)定量问题:1、对2024年结算数据检查发现2类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674.6元。(1)超量开药违规金额1644.00元。主要涉及甲钴胺胶囊、替米沙坦片等药品,《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四章处方的开具中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涉及甲钴胺胶囊,通过数据分析,职工涉及人次:1,涉及违规金额:134.1元;居民涉及人次:0,涉及违规金额:0.00元。涉及替米沙坦片,通过数据分析,职工涉及人次:2,涉及违规金额:37.5元;居民涉及人次:0,涉及违规金额:0.00元。涉及马来酸左氨氯地平片,通过数据分析,职工涉及人次:13,涉及违规金额:1390.8元;居民涉及人次:0,涉及违规金额:0.00元。涉及厄贝沙坦片,通过数据分析,职工涉及人次:3,涉及违规金额:81.6元;居民涉及人次:0,涉及违规金额:0.00元。(2)其他违规项违规金额30.6元。涉及吡拉西坦片,慢病诊断与用药不符。通过数据分析,职工涉及人次:1,涉及违规金额:30.6元;居民涉及人次:0,涉及违规金额:0.00元。2、对2025年1-6月结算数据检查发现发现2类问题,涉及违规金额4920.2元。(1)超量开药违规金额44.7元。主要涉及甲钴胺胶囊,《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四章处方的开具中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通过数据分析,职工涉及人次:1,涉及违规金额:44.7元;居民涉及人次:0,涉及违规金额:0.00元。(2)其他违规项违规金额4875.5元。主要涉及参松养心胶囊,慢病诊断与用药不符。通过数据分析,职工涉及人次:37,涉及违规金额:4875.5元;居民涉及人次:0,涉及违规金额:0.00元。
1、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医保工作相关人员进行约谈。2、责令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扎实的整改方案;3、限期追回违规金额6594.8元;4、对超量开药及其他违规项6594.8元,处以1.3倍的罚款,即8573.24元。
8573.24元
两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04
2
两人社处字﹝2024﹞第4号
1、将医保不予支付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违规金额924.93元2、超量带药违规金额5706.40元
1.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医保工作相关人员进行约谈;2.制定扎实的整改方案,于10月25日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3、追回违规金额6631.33元;4、对将医保不予支付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超量带药两项违规金额6631.33元,处以1.3倍的罚款,即8620.73元。
8620.73元
两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