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沂南县和顺副食部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富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71321MA3J48AU2J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沂南县苏村镇驻地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14
(2021)鲁1302民初9603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义乌市骏马橡胶厂,沂南县和顺副食部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沂南市监处罚〔2025〕290号
2025年4月29日,我单位对沂南县和顺副食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当事人店内副食区货柜上有两款食品正在待售,标签标注分别为:产品名称:苦荞棒(牛排味),产品类型:油炸型膨化食品,生产商:临沂晟食代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237139800547,产地:山东省临沂市,生产地址:临沂市高新区马厂湖镇道沟村村南,净含量:245克,贮藏方法:阴凉、避光、防潮、勿压,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6日,保质期:6个月,经共同清点共有5盒;产品名称:薯条(番茄味),产品类型:油炸型膨化食品,生产商:临沂晟食代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237139800547,产地:山东省临沂市,生产地址:临沂市高新区马厂湖镇道沟村村南,净含量:225克,贮藏方法:阴凉、避光、防潮、勿压,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5日,保质期:6个月,经共同清点共有3盒。 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请示领导同意,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沂南市监强制〔2025〕120号)和《财物清单》(文书编号:沂南市监强制〔2025〕120号),依法对当事人涉案食品予以扣押,当事人现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于2025年4月29日予以立案调查。 2025年4月30日,经营者张富森接受了本局询问调查,提供了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局依法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对本局在其经营场所检查时制作的笔录材料和拍摄的照片表示属实予以认可,对本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表示没有异议,不进行陈述、申辩。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苦荞棒(牛排味)标注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6日,保质期为6个月,标价10.00元/盒,薯条(番茄味)标注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5日,保质期为6个月,标价10.00元/盒。该两款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均未销售,共8盒被本局扣押,当事人没有收到消费者相关不良反应报告。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涉案产品超过保质期后是否另有销售无法查证。
1、没收苦荞棒(牛排味)5盒、薯条(番茄味)3盒; 2、罚款5000.00元。 罚没款合计5000.00元
5000.00元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6
2
沂农(农药)罚〔2024〕76号
当事人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建议立案调查。
1.没收违法所得75元; 2.没收违法经营的陆克杀虫气雾剂农药11瓶; 3.并处5000元罚款。 以上罚没款共计5075元。
5000.00元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