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傲峻电子商行(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诗琪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04MADMP5A47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长宇新城2栋2单元2302号-04(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6〕27号
现查明,黄石市傲峻电子商行(个人独资)于2024年5月22日注册,长期于“京东”平台上店铺“傲峻工业品专营店”销售工业产品。上述抽检不合格纤维增强树脂薄片砂轮(纤维增强树脂切割砂轮)当事自述系从淘宝商家购进,购进后直接由淘宝商家发货至客户,一共购进1盒共计25片,购进价格为22元1盒,购进价格共计22元,销售1盒,销售价格共计47.75元。因当事人在“京东平台”出库时,会变更出库快递单号,淘宝商家与京东商家快递单号不一致,当事人称上游淘宝平台商家拒绝承认上述产品系从其购进。
为调查当事人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来源,2025年12月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黄市监限提【2025】438号)文书,要求当事人提供上游供货商营业执照、购进票据、购进台账级销售台账,当事人均无法提供,综上,当事人货值金额共计47.75元,违法所得共计25.7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25.75元并处罚款70元,共计罚没95.75元的行政处罚。
70.00元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