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呼玛县强子水果蔬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晓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1MAD27UC68R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龙江街南安悦小区2号楼由南至北4号商服(新华路7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市监处罚[2024]39号
2024年4月12日,呼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黑龙江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呼玛县强子水果蔬菜店经营的2024年4月3日购进的桑葚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5月13日黑龙江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呼玛县强子水果蔬菜店出具了检验报告(NO:A2240199465103023),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5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编号:XBJ24232721250333620)和黑龙江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240199465103023),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未提出异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本局于2024年5月17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04月03日购进的桑葚。进货数量1件,共计4.5公斤,进货价格40元/件。销售价格为18元/公斤,货值金额81元。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桑葚已经全部销售,违法所得81元。当事人无法提供出供货商资质及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有2024年5月14日执法人员对呼玛县强子水果蔬菜店现场检查笔录一份三页,证明当事人经营的桑葚已经全部销售没有库存、能够提供出该批次桑葚的进货票据,无法提供供货者资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事实。 证据二:有2024年5月13日黑龙江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当事人购进的桑葚检验报告一份(A2240199465103023),证明当事人购进的桑葚检测不合格的事实。 证据三: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证明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格。 证据四:有执法检查人员2024年5月17日对呼玛县强子水果蔬菜店的询问笔录一份二页,证明2024年4月12日黑龙江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呼玛县强子水果蔬菜店进行监督抽检;证明当事人2024年4月3日购进的,进货数量1件,共计4.5公斤,进货价格40元/件,销售价格为18元/公斤和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事实。 证据五:有张晓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证据六:仅有进货票据复印件一张,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证据七:2024年5月14日现场拍摄图片二张,证明当事
警告#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呼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