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润州区江顺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水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1111MA1X4NNJ5D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镇江市润州区美的城二期15号楼115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烟处【2023】第11010167号
2023年10月23日,江苏省镇江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后,依法对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美的城二期15号楼115商铺,叶水祥经营的镇江市润州区江顺烟酒商行进行检查。在当事人叶水祥主动配合下,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柜台货架内查获南京(红)2条、利群(新版)2条、云烟(紫)3条、人民大会堂(硬红细支)7条,共计4个品规卷烟14条。上述卷烟条盒外包装上烟草专卖品追溯标识部分被人为损毁,部分烟草专卖品追溯标识可识别“ZJYC3211********”等字样。当事人叶水祥现场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凭证及证明。经现场初步判断,以上卷烟外包装印刷字迹清晰,玻璃纸光滑。整个检查过程当事人叶水祥在现场。经本局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对上述卷烟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和抽样取证措施,抽样取证的物品送江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其余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存放于江苏省镇江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仓库。执法人员对现场及涉案物品进行了拍照,执法过程全程录像。
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总额(¥1960元)的5%罚款,计人民币玖拾捌元(¥98元)。
98.00元
江苏省镇江市烟草专卖局
2023-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