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东粮米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贻波注册资本:1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84326109698X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汉川市新堰镇保丰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25
(2022)鄂0111知民初9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京山市粮食行业协会
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川峰大米经营部,湖北东粮米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5-31
2019-04-01
(2018)鄂01民初503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仙桃市米业协会与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市场腾源粮食经营部、湖北东粮米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其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6﹞2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3日生产了标称“泰国香米”的大米50袋,其包装上标注有“泰国香米、净含量20kg/袋、配料表:大米、执行标准:GB1354-2009、质量等级:特级、保质期:六个月(常温)、湖北东粮米业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新堰镇保丰村”等字样,并于2025年2月5日,全部销售给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市场腾源粮食经营部(王幼明),销售单价1.92元/斤,成本价格为1.80元/斤,销售时开具了编号为8603061的销货清单,开具的产品名称为“泰国香米”。2025年4月22日,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市场腾源粮食经营部(王幼明)向当事人退回上述47袋泰国香米,当事人实际向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市场腾源粮食经营部(王幼明)销售数量为3袋,销售单价1.92元/斤,成本价格为1.80元/斤,销售货值金额为230.40元(40×3×1.92=230.40元)。另外、当事人于2025年4月24日将上述退回的47袋泰国香米销售给周边个体户,销售价格是1.80/斤,销售货值金额为3384元。同时查明、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大米使用的原材料是从汉川本地收购的汉川本地产的稻谷,并不是从泰国进口的香米,且无法提供该大米为“泰国香米”的相关证明。因当事人未建立生产销售记录、其未向本局提供涉案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
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们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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