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金恒气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长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5MA78N8D23E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阿斯兰巴格工业园区纬四路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应急罚〔2025〕4号
:2025 年 10 月 29 日,洛浦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玉苏普·艾散、迪依努尔·吾布力喀斯木,对莎车金恒气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移动班房内存放 6 种危险化学品,未设专用仓库且未设专人负责管理。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二、危险化学品类 第139号第C档的规定,对莎车金恒气体有限公司,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洛浦县应急管理局
2025-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