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元谋吉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秦琳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28MA6K6N7A8X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永武高速公路联络线北侧源达路交叉口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元市监处罚〔2024〕243号
2024年9月4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业务系统查询,发现元谋吉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以来连续多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注册登记股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于2024年9月6日发函至县法院、税务、公安等8个部门征求意见,同时于2024年9月10日通过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通告,至2024年10月11日通告期限结束,该公司仍未改正该行为。2024年10月14日,经局领导批准后,对该市场主体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元谋吉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23日成立后,未办理歇业登记,连续两年以上(2017年度至2023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7
2
云市监楚元处罚〔2024〕233号
元谋吉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歇业登记,连续两年以上(2017年度至2023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对该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