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镇华泰灯饰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岩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421MA141EY37U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东丰镇兴隆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6〕1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从沈阳电器市场以6元/个价格购进10个“络帆仕家”LDE变光筒灯(规格2.5寸,功率6w,电压/频率220V50/60HZ,制造商:中山市杨帆光电有限公司),购回后在自己经营场所内以10元/个的价格对外零售,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之日,当事人已销售该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LED筒灯5个,尚有5个待售状态,货值金额100元(以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在采购及销售过程中,未建立执行供货查验制度,未查验该产品是否标注能源效率标识,也未向供货方索取能效标识备案证明。LED筒灯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属于应当标注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执法人员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制造商能效标识备案情况显示“暂无数据”截图。当事人承认,其知道国家对部分灯具产品实行能效标识管理,但对LED筒灯是否属于目录范围不清楚,存在疏忽大意,当事人销售LED筒灯外包装无标注能效标识,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LED筒灯的违法行为。
2026年4月14日,根据12345平台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东丰镇华泰灯饰城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从沈阳电器市场以6元/个价格购进10个“络帆仕家”LDE变光筒灯(规格2.5寸,功率6w,电压/频率220V50/60HZ,制造商:中山市杨帆光电有限公司),购回后在自己经营场所内以10元/个的价格对外零售,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之日,当事人已销售该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LED筒灯5个,尚有5个待售状态,货值金额100元(以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在采购及销售过程中,未建立执行供货查验制度,未查验该产品是否标注能源效率标识,也未向供货方索取能效标识备案证明。LED筒灯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属于应当标注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执法人员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制造商能效标识备案情况截图显示“暂无数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销售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LED筒灯的违法行为,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处罚如下: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