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库车和兴生活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徐州注册资本:0.0008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652923MA79UM4K0P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长安社区幸福路55号和兴嘉和园小区2号楼2-5号门面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1
(2024)新2923民初411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库车和兴生活馆
张**
库车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库市监东处罚〔2023〕391号
2023年8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库车市东城街道幸福路55号和兴嘉和园小区2号楼2-5门面房的库车和兴生活馆进行检查,检查当中对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区随机抽查“福临门”牌一级豆油、“紫林”牌山西陈醋和“乌苏”牌啤酒等三种食品,发现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当时执法人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8月15日前整改完毕。 2023年8月16日,我局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第二次检查时,再次对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区随机抽取“口子窖”牌兼香型白酒、“牛栏山”牌浓香型白酒和“福临门”牌一级大豆油等3种食品,发现当事人仍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现场无法提供供货方相关资质及相关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此案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明,2023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的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当事人于2023年6月,从乌鲁木齐东环市场购进的。当事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进货时只对食品类别、单价和数量进行了核实查验,对供货方相关资质及相关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没有按照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要求进行查验。案件发生后,当事人向供货方要求提供上述3种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时,供货方无法提供 。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