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昌盛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正祥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81MA29UPDJ9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下南塘自然村61号A-1栋B1档口(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运政罚〔2026〕2111
2026年4月28日8时52分,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姜阳敏、姜国民通过交通违法案件信息汇总发现江山市昌盛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最近一个年度内(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存在违法超限运输1次,涉及公司车辆1辆(浙HN3003);江山市昌盛物流有限公司共拥有货运车辆2辆,违章车辆百分比为50%。
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1天(2026年4月30日)。
0.00元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9
2
台路政罚﹝2026﹞0422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07日05时58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临海、绍兴方向K1727+200检查时发现江山市昌盛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山市昌盛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陆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陆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264.00元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2
3
台路政罚〔2025〕041502
你公司的浙HN3003(6轴)于2025年12月16日7时25分,行经G104(京岚线)临海、绍兴方向K1727+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5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56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陆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264.00元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