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息烽县杨维松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维松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2MA6HJALN6X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阳朗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息烟处﹝2026﹞第26号
2026年06月20日12时13分,在我局执法人员谭顺江(执法证号:24010852010),周权(执法证号:24010852006)等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对杨维松的经营场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阳朗村(息烽县杨维松食品店)进行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在进店左面收银台下柜子里发现一批涉嫌违法卷烟,该该批卷烟与该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应的激光喷码不相符合,经现场清点该批卷烟数量如下:红旗渠(雪茄)4条,长白山(蓝尚)1条,贵烟(国酒香30)1条,中华(软)1条,云烟(软大重九)1条,共5个品规,8条卷烟。整个检查过程在现场负责人彭吉诗语的陪同下完成。检查完成后当事人杨维松来到现场,且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合法有效票据,并现场指认了涉案卷烟与签字确认,考虑到上述卷烟具有可移动、易损毁的属性、存在证据可能灭失和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经电话请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本局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对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过程中未出现任何财物损毁及丢失情况,整个执法过程用执法记录仪DSJ-HDAW2A10011533进行记录。经后续调查:当事人杨维松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520122104468,在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阳朗村(息烽县杨维松食品店)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该批卷烟是杨维松在息烽烟草专卖零售店里购买的,杨维松看是真烟就一次性用现金购入的。购进这批卷烟是为了在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阳朗村(息烽县杨维松食品店)的经营场所内销售。还未销售,就被我局查获。该批被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经息烽县烟草专卖局卷烟真伪识别小组识别符合真品卷烟的特征。因无法查清购进价格,本局依法进行核价,核定价值为3080.00元。上述事实有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息烽县烟草专卖局卷烟真伪识别记录、涉案卷烟(雪茄烟)价格认定结论书等证据为证。
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叁仟零捌拾元(3080.00元)的8.52%处以罚款,罚款金额贰佰陆拾肆元壹角贰分(264.12元)的行政处罚。
264.12元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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